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评审工作的总体安排,2018年夏季校部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定于2018年6月初召开,要求学院(系)须在2018年5月 24 日之前将每名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1本、学位申请简表1份及院系汇总的学位申请材料确认书和申请学位人员名单等相关材料报校部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13年1月17日校长办公会通过),毕业答辩和学位申请同步。

    学位论文答辩分为网上填报、答辩秘书聘请、学位论文评阅、答辩资格审核、学位论文答辩5个阶段。学位申请根据答辩委员会的决议结果进行。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公布如下,请按要求按时完成。

一、申请程序和要求

(一)网上填报

1.学生  

    研究生在培养系统中填写《中国科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并按要求上传学位论文,请求导师审阅,导师审阅之后提交。学生的基本信息及主要简历信息来自于学籍系统,课程学习情况来自于教务系统,必修环节来自于培养系统本身,学生只填写除此以外的1-7页内容。

2.导师

    导师或委托助手审核学生在学期间发表论文和获得科研成果情况、学生上传的论文,填写对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和对申请人的综合评价,导师确认签字。

(二)答辩秘书聘请

    导师在培养系统中聘请答辩秘书,协助做好学位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的相关事宜。答辩秘书需由博士高年级的学生担任。

(三)学位论文评阅

    根据学位办《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论文评阅的相关规定(第十三条)

 1.导师不能作为论文评阅人

 2.论文评阅人数及要求

  • 硕士学位论文须聘请3-5位同行专家评阅,其中至少1-2位为外单位的同行专家。评阅人应具有副教授(或相当的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务。
  • 博士学位论文须聘请5-7位同行专家评阅,其中至少2-3位为外单位的同行专家。评阅人应具有教授(或相当的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务。

3.学位论文的评阅意见及要求

评阅人对学位论文的评阅意见有“同意答辩”、“修改以后答辩”和“不同意答辩”3种。

论文评阅意见不直接面向学生本人和导师,由院系汇总评议意见,评阅意见及有关材料应密封传递。

  • 如果有评阅人对学位论文提出“修改以后答辩”,需将该信息反馈给研究生本人及其导师,以进行论文进一步修改,研究生对论文进行修改后,送原评阅人复审,评阅人复审后需填写《学位论文复审意见书》,给出复审意见。
  • 如果有一名评阅人提出“不同意答辩”,则需将该生的学位论文再请两位同行专家评阅,此时,如果仍有一位或两位专家不同意答辩,则该生此次答辩申请无效,不能进行论文答辩。

(四)答辩资格审核阶段

     申请者的答辩资格由院系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1.审核总学分和学位课学分是否已达要求

  • 硕士:课程学习学分至少30学分,其中学位课至少18学分
  • 博士:课程学习学分至少7学分,其中学位课至少7学分
  • 硕博连读生:课程学习至少37学分,其中学位课至少25学分
  • 必修环节学分:开题报告1学分,中期考核2学分,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2学分

  2.申请答辩的学生需要在培养系统中完成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报告和社会实践必修环节的系统填报,以便学院对其资格进行审核。请检查是否填写完整,必修环节不完整不能申请答辩。

3.科研成果:根据2017年1月8日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四届第7次会议决议,自2018年1月起,凡申请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位的学生,其申请学位的有效科研成果必须署名“中国科学院大学”(英文名称:University of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否则不受理其学位申请。署名标注顺序由其导师决定。

  4.审核学位论文评阅人、评阅意见、答辩委员会组成是否符合要求。

(五)论文答辩阶段

 1.论文答辩的相关规定(第十六条):

  •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3-5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正、副教授(或相当的专业技术职务)组成,其中至少1-2位为外单位同行专家。
  •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5-7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的专业技术职务)组成,其中至少2-3位为外单位同行专家。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2/3,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博士生导师担任。

 2.答辩程序

(1)答辩秘书宣读《研究生毕业答辩资格审核表》,介绍本次论文答辩会委员会组成及答辩委员会主席。

(2)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

(3)研究生以PPT的形式向答辩委员会汇报。硕士论文答辩需汇报20分钟,答辩10分钟。博士论文答辩需汇报30分钟,答辩15分钟。

(4)答辩委员会成员和到会人员提问,答辩人回答问题。

( 5)答辩人答辩结束,答辩人导师可就学位论文及答辩中提出的问题做出补充说明。

(6 )答辩会休会,答辩委员会成员开会。

  • 答辩委员会结合论文评阅人对学位论文的评阅意见、达到的水平以及答辩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评议答辩人的学位论文是否达到所申请学位要求的学术水平。
  • 投票表决。获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2/3以上(含2/3)票数同意,方可做出建议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决议。
  • 讨论并通过答辩委员会的答辩决议。
  • 答辩委员会成员填写《中国科学院大学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

(7)答辩会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答辩人致辞,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会议结束。

(六)学位申请

学位申请根据答辩委员会的决议结果进行。

二、材料报送

(一)答辩资格审核阶段

1.填写《2018年夏季学位论文评阅人审核表》(附件1)。

2.填写的《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聘书》(附件2)、《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聘书》(附件3)(需加盖院系章)、《中国科学院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附件4)、《中国科学院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书》(附件5),封面装订纸质版的学位论文于论文答辩会两周前交给答辩秘书进行论文送审。论文评阅意见应在答辩会开始前两天返回给答辩秘书,答辩秘书根据答辩会的时间安排,在《学位论文评阅人聘书》上,明确标注评阅意见的返回时间。

3.答辩秘书收齐评阅意见后,将每一位评阅人的评阅意见及结果立即形成电子文档,以申请者姓名-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书为文件名称发送至liurui@ucas.ac.cn,电子文档的评阅意见与纸质版评阅意见应当完全一致。答辩秘书根据评阅人返回的意见起草答辩决议草稿。

4.研究生和答辩秘书分别填写《中国科学院大学材料科学与光电技术学院研究生毕业答辩资格审核表》个人信息部分和论文评阅意见部分(附件6),并最迟于2018年5月8日前将填好的表格送至雁栖湖校区学园二315室,由学院完成答辩秘书、评阅人、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时间、答辩地点等信息的系统填报工作,对申请人做毕业答辩资格审核。经院系审核通过的学生,将盖章后的《研究生毕业答辩资格审核表》于答辩前一天交给答辩秘书,以便答辩会上宣读。

(二)学位论文答辩会阶段

1.填写《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附件7)的基本信息部分,须在答辩前两日交到答辩秘书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盖章有效。

2.填写《中国科学院大学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附件8),申请者填好个人基本信息后于答辩前两天交给答辩秘书,答辩秘书在答辩现场完成学位论文答辩记录、填写答辩委员会成员信息、打印答辩决议,落实《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中的各项签字工作。

(三)学位申请阶段

1.填写《研究生学位申请简表》(学术型附件9)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申请简表》(附件10)。学位申请的全部书面材料按照《材料科学与光电技术学院学位申请材料列表》(附件11)的要求报送纸质板材料。申请材料列表中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可从培养系统中直接打印。《学位申请简表》和1本学位论文装在一个信封里,其余所有材料装入另一个信封,将学位申请材料列表裁开(附件11),分别贴在信封封面上,最迟于2018年5月21日前交到雁栖湖校区学园二315室。学院完成所有申请者上述所有表格的系统填报,汇总纸质版材料于5月23日前上报学校。

三、其他

1.在填写网上申请、书面材料准备及撰写论文的过程中遇到的疑问,参看《网上填报及书面材料准备注意事项》(附件12-附件15)。

2.务必将附件《答辩秘书-相关材料》发送给答辩秘书,以便其协助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此附件中包括毕业答辩程序和申请流程。

3.未进行毕业生图片信息采集的同学,请到全国大学生图像信息采集中心办理照相,地点: 宣武门外大街甲1环球财讯中心A座B1层。

4.相关附件的下载路径:材料科学与光电技术学院网站(https://cmo.ucas.ac.cn/index.php/zh-cn/)教学培养-研究生培养-学位申请。

5.请务必在2018年5月15日前完成论文答辩。合理安排时间,按时间截点完成毕业答辩和学位申报工作。凡因材料报送不及时,从而因不能按时答辩,影响学位申报,后果自负。

材料科学与光电技术学院

                 2018.0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