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中国科学院院长奖”“中国科学院地奥奖”评审实施办法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科学院院长奖”评审实施办法》以及《中国科学院地奥奖学金条例》,结合材料科学与光电技术学院研究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学院“中国科学院院长奖”“中国科学院地奥奖”评审实施办法

一、评选奖项

1、院长奖:分为“院长特别奖”和“院长优秀奖”,统一以“院长奖”申报。

2、地奥奖:奖励生物学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分一等奖和二等奖,地奥一等奖限博士生。

二、名额分配

1、院长奖

学院按在学学生数的1%推荐候选人。在学学生不足100人,按1名候选人推荐。

2、地奥奖:一等奖1名(限博士生)、二等奖1名。生物学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可申报。

三、申报条件

1、院长奖申报条件

学习成绩优秀,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绩显著:在理论上有一定创新或发展,学习期间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的论文;或在技术上有较重要的革新,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具有重要的应用前景;或参加过重大科研项目,做出了

较大贡献。

2、院长特别奖申报条件

学业优异,在学习期间有较大的创造发明,取得的科研成果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理论上有较重要创新或发展,或在技术上有较大的突破,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在其他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3、地奥奖一等奖申报条件

在我院生物学研究所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习成绩优秀,在学期间表现出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过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

4、地奥奖二等奖申报条件

在我院生物学研究所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在科研工作中表现较为突出,发表过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取得过一定水平的科研成果。

四、评审委员会

1、主席: 陈广超

2、评委会委员:王晓东、周玉琴、李晓毅、肖晓玲、刘仁材、刘蕊、张举

3、秘书:刘文桐

五、评选组织和要求

1、由评审委员会对申报学生进行评定,最终结果根据评审委员会打分决定。

2、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民主评议”原则,评选过程应严谨有序、公开透明,杜绝弄虚作假和舞弊现象。如有评审组导师的学生参选,导师应回避,不参与该学生的评分。

3、评选结果在院系及相关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通过后上报校部。

国科大材料学院

2018年4月23日